小说:我必成圣 类型:军事历史 作者:智者无域 角色:寇小白智者无域 简介:三千年前,寇白一诗立国 …… 三千年后寇小白翩翩而来 他以诗入圣,是文道的开创者,诗匠的奠基人,是诗画的新流派…… 那一夜他微微一笑 天不生我寇小白,天元万古如长夜!!! 书评专区 重生神犬:书荒时被人安利的算是粮草吧 远东1628:一群人跑苏联买旧军火,然后喝酒完了毛子连你怎么运出国都不管,我觉得这是当毛子真是野生毛熊没...
小说:我必成圣
类型:军事历史 作者:智者无域 角色:寇小白智者无域 简介:三千年前,寇白一诗立国…… 三千年后寇小白翩翩而来
他以诗入圣,是文道的开创者,诗匠的奠基人,是诗画的新流派…… 那一夜他微微一笑 天不生我寇小白,天元万古如长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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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神犬:书荒时被人安利的算是粮草吧 远东1628:一群人跑苏联买旧军火,然后喝酒完了毛子连你怎么运出国都不管,我觉得这是当毛子真是野生毛熊没脑子吧?是不是车臣找个中国代理就可以随便买武器了? 公子留仙:很少有作者能真的写出那种浊世佳公子的感觉,一点都不装,真男神也。可惜坑了,哭。无cp。《我必成圣》部分章节免费试读
第4章 府君关怀
寇小白激动之情溢于言表,真是刚瞌睡就有人送枕头来,笑道:“但凭府君做主。”
两贯铜钱直接变成十贯,这完全出乎了他的意料,也暗暗的对隔壁的王老头点了个赞。
王威君又和寇小白说了些家常,嘘寒问暖,确定王前辈不会现身后,这才收获颇丰又带着遗憾的表情和林诗帅两人同时离开。
目送两位尊神消失在视线内,心里的石头也终于放下了。
等钱到位,院子确实需要大修一下,当然并非是为享乐,而是为妹妹刘伊伊考虑,两个人再挤一张床上,有点不合适。
以前是穷,也没太多讲究。但现在有钱了,完全有必要改善下生活条件。而且他也听说诗人中有“诗匠”的存在。
据说一首诗就可以改造住处,打造人世间的仙境。
可这种却需要耗费大量的的诗气,当然也要有合适的诗词。等以后境界提高了,倒可以尝试一下。
现在倒是没必要,毕竟没有花生米,也不存在喝醉的情况,这点自知之明他还是有的。
“哥,隔壁的王爷爷真是高人吗?”
刘伊伊眨了眨水灵灵的大眼睛问道。
寇小白只好模棱两可的笑道:“嗯,王爷爷应该是一位隐世高人。”
刘伊伊小声的嘟囔道:“怪不得小黑那么能吃!”
呃……寇小白身子猛地向前,差点摔倒,掩饰道:“下雪就这点不好,地太滑。”
“哥,等钱到了,能多买几个肉包子吗?”刘伊伊不由得舔了舔舌头。她已经九十三天没有吃过肉包子了,但梦中还是能够闻到肉包子的香味。
上一世作为独生子女,这一世却多了一个天真可爱的妹妹,贼……咳咳,老天爷待自己真心不错。
疼爱的笑道:“好,听你的,多买几个,两文钱的一个肉包,还是能够吃的起。”
“哥哥太好了,这样小黑也能吃到了!”
刘伊伊激动的蹦蹦跳跳,十分开心。小黑最近太可怜了,饥一顿饥一顿的,需要好好补补了。
唉……寇小白满头挂满黑线,真是哥不如狗。
府衙的办事速度相当高效,就在他还未想好十贯钱如何花时,便再次看到两人出现在了院子外面。
一个穿着黑红相衬的官衣,另一个也是穿着黑红相衬的官衣。
王奇域跟随王威君已经五年了,五年里今天还是第一次见到诗将大人如此重视一个年轻人,不就是一个年轻人突破到了诗徒吗?
可当听到赏钱从两贯变成十贯时,内心的震惊足以写成一首可歌可泣洋洋洒洒数百言的长诗。
诗将王大人,不,不,诗伯王大人向来偏爱有文采的诗徒,还总是用自己的钱补贴穷困青年,见得次数多了,也就不怪了。
“请问寇小白公子在家吗?”
唉……难道这个世界的人眼神都不好,自己明明就坐在院中翘首以待,只等钱到位,便付诸行动。
寇小白起身见礼道:“这位仁兄,在下便是。”
王奇域看着眼前这位白白净净的寇涅双眼发光果然是一表人才。
“公子客气了,我二人乃是奉王府君之命,特此给寇诗徒送十贯铜钱,诗徒青衫长袍两件,诗徒玉佩一枚。”
王奇域话音刚落,王奇迹就上前送上铜钱,衣服等一应赏赐。
两人配合无间,一直得心应手,显然已是此中老手了。
但这却是到临安城第一次办这样的事情,礼节一应到位,也算面子里子都有。
……
寇小白笑道:“两位仁兄,若不着急,倒不如进屋喝杯粗茶。”
王奇域哪里不明白寇小白送客的意味很很浓,于是拱手道“寇公子盛情,本不该推阻,但来之前府君大人就交待,还有其它差事要办,特别叮嘱快去快回。所以我们实在是对不起寇公子的美意了,等下次有时间我们兄弟二人绝不推迟!”
待再次走到三叉街口,王奇迹笑道:“寇诗徒竟然如此贫穷,府君大人出身寒门,怪不得对我二人多多嘱咐,且不可怠慢!”
王奇域听出了表弟话里的轻慢之意,于是劝慰道:“莫欺少年穷,府君大人自有他的考虑。有这时间还不如多读几本书,等何时成了诗徒再说这些风凉话也不晚。”
王奇迹无奈的摇摇头道:“哥哥说的是,我也不是没有作过诗,但总是得不到天地的认可,看来此生注定与诗无缘!”
王奇域似乎也被勾起了伤心之事,想了想忽然灵机一现:“再过几天就是林诗帅举行的诗词大会,据说临安城附近的几个城市,包括京城的一些权贵也会来。到时候咱们多求求府君大人,让我们也能去会场沾沾诗气。”
“大哥说的在理,但小三小四会愿意?按规矩这次轮到他们二人了。”王奇迹眼睛的光彩只出现了一瞬,又黯淡下去!
他们兄弟四人跟着王威君大人这么多年,每次诗会都会轮流带他们去,上一次中秋诗会还是在京城,诗词不少,但却很少都是新作。
即使偶有诗气涌动的,但也只是寥寥无几,连一点天地异象都没有。
诗会的魅力在于,一旦引发的天地异象足够惊人。那么总有一两个幸运儿突破到诗徒。
五年前在皇宫举办的新年诗会,据说有诗人突破到了诗徒。但那时候王威君还是小小的典史,根本没有资格带人进入皇宫。
虽说林诗帅举办的诗会无论是从规模规格还是来宾方面都比不上皇宫的新年诗会。但也是临安城的一大盛事,即使没有产生幸运儿,能够参加也是极为荣耀的事情。
“呵呵”王奇域也知道三弟和四弟是不可能把这样的好事拱手相让,哪怕自己拿出珍藏多年的好酒恐怕他们也不会上当。
但二弟却忘了,自家的王大人已经贵为一府之主,带去四五个属下本就是应有之一。
正所谓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脱离了京城,对于他们四人来说却是利大于弊,至少临安城的诗会四人不必再轮换着去了。
“咱们大人贵为临安城之主,带四个属下进去还是很容易的。只不过是谁站在大人的后面,是谁离的远了些?”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看来这次小三小四肯定会成为大人身后之人。”王奇迹的眼睛又充满了希望,转的溜溜的,正在想如何说服小三小四发挥孔融让梨的风格。
“还有几天的时间倒也不急,只是听说桂花楼饭菜乃是一绝,咱们兄弟四人初来乍到,一直忙于公事,也该好好的聚一聚了。”
王奇迹激动的竖起大拇指道:“高,还是大哥高明!”
……
院中,寇小白刚换上天青色的诗徒长袍,带上刚得到的铜钱。正准备出门采买。却又听到有人在喊。
“这是寇公子的家吗?”
“我就是,大叔有事吗?”
确定过眼神,对方是不认识的人。
蓝连诗看着眼前身穿诗徒天青色长袍的少年,眼神闪过一丝光芒,笑道:“寇公子,我是林府的管家蓝连诗,受我家林诗帅之命,恭贺公子晋升诗徒,特命我带纹银百两,礼物若干作为贺礼。”
奥……今天怎么都急着给我送钱,要比过去几个月都要热闹,难道是王前辈?还是那两首诗的作用?
心思流转间寇小白想了很多,于是拱手笑道:“林诗帅前辈的厚爱,晚辈铭记在心。以后林诗帅若有事相召,晚辈定当竭尽全力。蓝叔快请进屋。”
寇小白又赶紧喊道:“伊伊,给蓝叔上茶。”
“哦”
蓝连诗呵呵一笑:“公子所相请,我也就讨杯热水喝了。”
屋内陈设相当简单,一张小桌子,两个小凳子。
寇小白略微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晚辈家境一般,若有不周到之处,还请蓝叔多多包涵!”
蓝连诗喝了口热水,也算没有失礼,这才道:“以公子的大才,早晚会一飞冲天。今日除了给公子恭贺之外,还受家主所托,给公子送来三日后的诗会请柬。届时还请公子一定要到。”
寇小白伸出双手郑重的接过蓝连诗手中那烫金的大红请柬,小心的放入怀中后,笑道:“还请蓝叔转告林诗帅前辈,就说晚辈当日一定会前去恭贺前辈晋升诗会。”
“相信家主听到公子这样说一定会开怀大笑,既然这样就不再打扰公子了。”
蓝连诗走后,寇小白赶紧上街买了些柴米油盐酱醋茶生活用品,顺便去棉被店买了几个被褥,又给伊伊做了两件棉袄棉裤。
最后,又去了街口的那家小李包子店买了十个肉包子,这样晚饭也算有了。
等寇小白到家时,天已经黑了。
“伊伊,快来接下哥哥。哥哥给你买肉包子了。”
刘伊伊小跑的从屋里出来,后面还跟着小黑。
呃……寇小白只好无奈的笑笑。
小黑乃是隔壁王老头养的一条田园犬,浑身通黑,但却瘦的皮包骨头。
以前有王老头照料小黑也能勉强吃饱,巷子里的邻居街坊,偶尔也会喂小黑一点高粱馍馍。
可自从前段时间王老头一声不响的悄悄离开,小黑的生活水平直线下降。
也不知王老头回来时,咳咳,王老头还是永远不回来的好!
……
夜深了,寇小白却辗转难眠,天元国对他来说很陌生,穿越对他来说更陌生。
一个深受马列主义思想深深影响的人,一个坚信唯物论的人,一个相信世界终将是赤旗的人。
即使白天发生的一切还历历在目,即使是自己亲眼所见,仍然难以接受。
因为这特么的一点都不科学。
二十多年形成的世界观,突然崩塌了,重塑的过程必定是浴火重生,非常艰难的一段时光。
即使以前闲瑕是也读过一些网络小说,读过一些穿越的,修仙的,也时而不时的惊叹作者那天马行空的想象。
可当一切发生在自己身上时,一时之间还是难以接受,他宁愿相信这一切都是场梦!
前身只是一个落魄却不失志气的少年,一生都未走出过临安城。对天元国的了解也只是道听途说,停留在很浅显的层面上。
这点倒和前世的那些小说有着很大的区别,既没有被退婚,也没有深仇大恨,更没有老爷爷,金手指。
唯一的王前辈还是以隔壁的王老头为原型胡诌的。
如果把自己的故事写成一部小说,毫无看点,他平了,比飞机场还要平,太淡了。
寡然无味的小说是满足不了喜欢快餐文化,口味稍重的读者的。更不用说满足他们的胃口,喂饱他们了。
可就这,就让他已经久久不能平静了,心里的危机感一直都在,对这个世界充满了恐惧。
万一,稍有不慎,就被别人灭了,岂不是连说理的地方都没有。
若不是前身特别的想成为诗人,或许他根本就不认识王威君,也不会认出林景天。
现在再仔细想想,自己引发的天地异象,应该是中等偏上的,否则也不会……
不,不对,自己引发的天地异象应该是足够震撼。否则王威君和林景天不会携手而来,更不会去寻找并不存在的前辈。
当然这些都是建立在两人都是因为天地异象的基础上。
也并不能排除掉,隔壁王老头真的是位隐世高人,二人确实是来拜访前辈,而自己不过是机缘巧合罢了。
他越想越心惊,自己的回答看似毫无破绽,但根本经不起推敲。
而将计就计看似很聪明,却也给埋藏了很多隐患。
如果当时问清二人为何而来?如果真是因为天地异象,自己就大大方方的承认又会怎样?
可当时竟然脑子一热,胡诌了一位王前辈。
但从后来王威君派人送来赏钱和林景天派管家送来请柬这两件事中可以得知。
二人对自己应当是充满好感,对“王前辈”这位高人也是信了八九层。
至于以后是藏拙还是锋芒毕露,看似是道选择题,其实没得选。
可无论怎样隐藏藏,自己都如黑夜中的萤火虫一样,自带光环。
万幸的是,当时隐隐的点了下自己和王前辈的关系。
这种若即若离似是而非朦朦胧胧雾里看花的说法却是一个很好的掩饰。
使得自己处于进可攻退可守的位置。
往后不但可以正大光明的以王前辈这位高人的学生自居。
而且若真的能作出特别出色的诗词也完全可以归功于王前辈的教导。
可谎言就是谎言,哪怕三人成虎也无法改变其本质,总有一天会被戳穿。
因此,与其希望王前辈永远不出现,倒不如努力的提高自身!
任何时候强大的自己才是根本!
当然,王前辈最好永远不要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