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本免费小说重生后,她和阴鸷大佬共谋天下(康睿秦莲秀)_重生后,她和阴鸷大佬共谋天下康睿秦莲秀免费热门小说

完整版小说推荐《重生后,她和阴鸷大佬共谋天下》,此文也受到了多方面的关注,可见网络热度颇高!主角有康睿秦莲秀,由作者“兔紫月上”精心编写完成,简介如下:她重生了,重生在她那位未婚夫高中状元之时;这一世,她是风华绝代的尊贵郡主,但绝不会再被渣男贱女们所迷惑,干脆虐渣斗极品,独自美丽!直到他的出现,她沉寂的心才泛起阵阵涟漪——唯愿与你携手,共谋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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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甲小说《重生后,她和阴鸷大佬共谋天下》是最近很多书迷都在追读的,小说以主人公康睿为主线。兔紫月上作者大大更新很给力,这个大大更新速度还不错,重生后,她和阴鸷大佬共谋天下目前已写857052字,小说最新章节432六幅画,小说状态连载中,喜欢古代言情、宫斗宅斗、重生、这本小说的宝宝们快来。

重生后,她和阴鸷大佬共谋天下

一、作品介绍

《重生后,她和阴鸷大佬共谋天下》小说是网络作者兔紫月上的倾心力作,主角是康睿。主要讲述了:她重生了,重生在她那位未婚夫高中状元之时;这一世,她是风华绝代的尊贵郡主,但绝不会再被渣男贱女们所迷惑,干脆虐渣斗极品,独自美丽!直到他的出现,她沉寂的心才泛起阵阵涟漪——唯愿与你携手,共谋天下!...

二、书友评价

我觉得很好看啊,看了下评论,为啥恶意那么大?作者文笔不错,很新颖,也甜。本来就是郡主啊,本来就是富婆,嫁谁都一样扶贫啊。我都看到最新了,而且男主人品比前夫好,也没有乱七八糟的女人。sc甜文不挺好的?我就爱看这样的文,不喜欢的叉了不就行了。我遇到不喜欢的文都是叉了,打字都懒的打,怎么一堆吐槽的女主的?难道郡主立起来就靠自己一个人吗?没人帮怎么立啊?找个世家来立?世家才不理啊,先把郡主的嫁妆拿了再说。所以郡主找个没钱的也没事啊。奇怪的评论区。我打了五星。我觉得好看。作者给我爆更

这不是扶贫!这是真正古代大女主!有钱任性位高权重的上位者!传统观念里,总觉得应该男宠女,觉得女人给男人好处就是倒贴。但真正的富婆大女主就是不介意自己扔出的每一笔钱是不是有回报,不在乎自己付出是不是有回音,更不会为爱过的人转身离开而懊恼憎恶。因为她有资本!就像男霸总宠女人一样,女主一样宠得起男人!

翻了半小时的评论,发现不止我一个人觉得很炸裂就很开心,不过里面的女主应该是很多男生喜欢的类型,送房子送官职恋爱脑最后连娘家也全送,还特卑微,各种讨好,emmmm放男频文吧,别放女频了

三、热门章节

374不受待见

375胁迫手段

376不相信

377好处理

378情意在

四、作品试读


林清远将他的头请回去:“你吹干了?”有功夫凑热闹。康睿如果没两把刷子能从那么多人中脱颖而出?

只是,他在诗词上的造诣似乎精进了不少。

蒋世子挑衅的看向燕世子:“不知燕公子是准备了诗还是画?”

“不劳蒋世子操心。”

“我是不操心,毕竟该操心的是康学士,不知道一会怎么把花王搬回去。”

周围一片笑声。

康睿慢慢放下笔,对四周的一切没什么感觉,高位坐久了,已经不习惯这样的热闹。

他记得,他是在去护国寺的路上,那段时间因为国务繁忙,很久没有去见安安,他连夜套了马车去见她。

睁开眼时,却被簇拥着告知中了状元。

简直荒谬,他的一生坦荡没有遗憾,亦不思少年。

可说到遗憾,康睿有一个,安安。

他那位老了老了跟他闹脾气的娘子。

虽然他实在无法沟通,但既然她介意,有些事,这辈子她永远不用知道了。

想到自家让人头疼的娘子,康睿又好气又想笑,一个秦莲秀而已,就闹的不可开交,当真是越活越回去。

谁家一大把年纪的当家主母像她一样,为个女人跟自家老爷闹成这样,就她被纵的无法无天。

尤其安安出家的那天,他气的头昏脑胀,险些吐血。

他待她哪点不好,何曾负过她,她闹脾气打杀了秦莲秀身边的管事嬷嬷,他说什么了!

结果,她丝毫不见他的真心!

康睿有时候真气她!

知道自己重生后,怄气的想着干脆不娶她,看谁还受得了她的脾气,谁家能这么纵着她的性子。

康睿想着想着便气的发笑,算了,始终是自己的娘子,虽然脾气大、又娇气,可最得他心,以后多教一教,好好开解,总会好的。

康睿将风筝放好,想着她应该没有来,她最讨厌参加这些宴会。

康睿脸色多了抹温柔,若知道他写诗给其她女子看,又要闹了。

……

“哎呀,这个风筝上的字好丑。”

宋初语刚要看一眼。

一支风筝慢悠悠的落在她脚边,上面的诗,再熟悉不过。

零落己身不枯荣……

宋初语立即撇开头,收回脚,沾一下都恶心。

刘雅风走过来,弯下腰,捡起风筝:“咦?”显然认出来了,慌忙看眼郡主。

宋初语已向江筝走去:“怎么个丑法?”上京城有不少康睿的诗稿,刘雅风能认出并不稀奇。

江筝将风筝扔下,简直一言难尽:“太丑了。”

宋初语看到狗爬一样的字,纵然做好了心理准备,也忍不住唇角抽搐,这是字?

“他画幅画也比写首诗强吧。”

宋初语点头,刚想吐槽两句,想到什么亲自弯下腰,捡起落在地上的风筝。

敛香入枝骨,

风魄不慕春。

杀尽万千色,

独尊一支魂。

“郡主,快扔了,你也不怕脏了手。”

宋初语的视线还在这首诗上,神色温柔,想不到他还参加过秋霜宴,上京城的贵胄真应该庆幸,这时候的他羽翼未丰,尚不曾兴风作浪:“诗还是可以的。”

“啊?”江筝忍着眼瞎的风险,辨认一遍:“敛香入枝骨……独尊,桂花和芙蓉也很好啊,怎么能说独尊呢?”

“或许,只是他的所想呢。”

“那我不那么想,我就觉得不好。”

“你当然可以那么觉得。”宋初语转身,拿过侍女手中的绢花,折断了绢花上自己的印记,将花别在风筝上。

曹昭写的吧,应该就是那个文笔不通的小县令。

现在想来,恐怕不是曹昭选择了林清远,而是林清远在上京城选中了曹昭,然后借助他父亲在上京城的身份,最快在地方打通局面。

若是林清远自己入仕,以他的身份,无论想在上京城立足,还是在地方上实行他的政策,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以他的身体条件他耗不起。

江筝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你做什么?”

“嘘。”宋初语将风筝妥帖放好。写字的人是幸运的,让他父亲本做到头的官职,因为某个人一升再升,更不要提他本人了,曾经看不起他的人,后来谁又敢在他面前大声说话。

江筝跺跺脚,郡主不提醒,她也不会说出去,太丢人了,这样的字根本配不上郡主的绢花。

宋初语不那么觉得,只是林清远未必想出这个风头,所以她折了印记,否则他来过上京的事就瞒不住了:“我们去那边看看。”

赶紧走,免得让人看见。

宋初语再绕回来时,发现她的绢花旁别了另一支绢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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