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糙汉开了窍,宠妻上高速!

糙汉开了窍,宠妻上高速!别名七零空间:娇娇知青撩得糙汉心颤这书写得真是超精彩超喜欢,作者沈晶冰把人物、场景写活了,给人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小说主人公是宋子瑶,《糙汉开了窍,宠妻上高速!》这本糙汉开了窍,宠妻上高速!,宋子瑶,年代,现代言情,乡村,种田,重生,空间,甜宠 的标签为年代、现代言情、乡村、种田、重生、空间、甜宠并且是现代言情、重生、种田、类型连载中,最新章节第324章 女儿番外二(大结局),写了67.7万字!

一、作品介绍

《糙汉开了窍,宠妻上高速!》小说是网络作者沈晶冰的倾心力作,主角是宋子瑶。主要讲述了:那时候她觉得,这个宽厚的背是世界上最温暖最安全的地方这时的谭今贺还没有岁月沉淀出来的稳重,但宋子瑶竟也感觉到了一种可靠“谢谢你,谭今贺”宋子瑶先脱掉鞋袜扔了上去,然后再光脚踩上谭今贺的肩膀肩膀上的肌肉不明显,踩下去就是硬邦邦的骨头,跟宋子瑶柔弱无骨的脚形成鲜明对比谭今贺浑身绷得更紧,咬着腮帮子大概是由于脱了鞋袜,脚踩在肩上摩擦变小,宋子瑶一不注意打了个滑谭今贺下意识托住下滑的宋子瑶...

二、书友评价

高开低走吧,前面巨好看,女主果断有勇有谋,男主也聪明,两个人强强搭配。感情线发展也快,女主很明确的想要男主,男主前期觉得配不上女主所以很逃避,但是禁不住女主诱惑他,女主说只要你也喜欢我,我们就是一个世界的人。两个人顺顺利利在一起了,遇到的渣渣挂的都非常干脆,没有翻身的余地。 我认为写到男女主结婚重新参加高考就可以结束了,结果作者不满足现状,自己又憋不出来文字了,就开始瞎写,恨不得重生全世界,想看这本文的人建议看到男女主结婚就可以弃了,后面啥也不是。

陶这件事情上 还有陶本人,下头,真的太下头了,看不下去 之后都是跳着看的了。 真的 除了陶,其他一切都非常好看!!! 败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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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热门章节

第234章 陶春妮不买,她买

第235章“咱们一块开个店吧。”

第236章“要多少钱?”

第237章“因为他老子等不及了!”

第238章 一次性租十年铺面

四、作品试读


太阳已经升到了正当空,家家户户的烟囱都冒出了袅袅炊烟。

谭今贺走在回家的路上,半路遇到一伙跟他差不多大的青年,撅着屁股在路边的草丛里捉蛐蛐儿。

他本想直接走开,其中一个却看见了他,忙不迭爬起来,一边跳跑着一边喊道:“四叔——快看我今天捉到了两只——个头贼大——”

谭今贺皱皱眉,有点不想承认这个憨狗一样的小伙是只比他小三岁的亲侄子。

憨狗谭学松宝贝似的捧着自己的蛐蛐儿,笑得极其嚣张。

“曹!王二狗那孙砸!看这回老子不斗得他丢盔弃甲!”

嚣张得就快要日天日地的谭学松,对着谭今贺转眼又成了个乖宝宝,“四叔,等我把王二狗的玻璃珠子都赢过来,然后分你一半!”

谭今贺不感兴趣,“不必,你自己留着玩吧。”

跟着谭学松的其余人,也纷纷向着谭今贺跑过来,四叔四叔地叫得恭敬。

以谭学松为首的一群小伙子,是队上人口中的二混子。

不务正业,贪玩捣蛋,从早到晚不是追鸡撵狗,就是欺负小孩。

总之就是特别不服管教,让人头疼得很。

但这群人却异常听谭今贺的话。

辈分高还是次要,主要是谭今贺拳头硬,头脑活,只要有他领着,在跟别的大队干架时就永远不会输。

所以,虽然谭今贺并不想跟这群侄子混在一起,却还是被自愿地成为了他们的领袖。

展示了自己捉的蛐蛐儿后,一群人就簇拥着谭今贺往家走去。

远远看去,跟众星捧月似的。

谭今贺不动声色地抽身往旁边挪了挪。

谭学松没话找话道:“四叔,你是去接知青才回来吗?”

另一个叫谭小军的兴奋道:“怎么样怎么样,有女知青吗?漂亮吗??”

是的,这群人没事还喜欢瞅漂亮姑娘。

队上的姑娘大多都是一个姓儿,没啥好瞅的,城里来的女知青便成了他们评头论足的对象。

如此,才能稍稍安放一点过剩的荷尔蒙。

只不过,就那么几个女知青,看了几年也早不新鲜了。

众人已经在开始讨论,下午就去知青宿舍周围转转,看能不能偷摸瞅一眼村里来的新人!

“不漂亮。”谭今贺硬邦邦的一句话打断了大家的讨论。

“啊?真的啊?”

“唔。”谭今贺面不红心不跳地点了点头。

众人失望,兴趣大大降低。

走到一个岔路,谭今贺和谭学松便同其他人分开了。

又走了一会,谭今贺转头看了眼知青宿舍的方向,眉头渐渐染上凶厉。

哪来的胆大包天的姑娘?

-

知青们最早下乡时是分配在老乡家里住的,后来矛盾显现,才有了自己的专门的宿舍。

不过一开始的宿舍是队上现成的废弃老房子,条件十分不好,甚至还被一场暴雨给冲垮了。

那场暴雨冲垮的房子里,埋了两个知青。

一个断了腿,一个断了胳膊。

当时这件事闹得还挺大,为了平息下来,那两个知青得到了回城的指标。

接着,公社为了避免再出现类似事情,便帮着知青多、住宿条件差的大队盖了新房子。

胜利大队现如今这一溜五间宿舍,就是那时候盖的。

房子墙体是黄泥,屋顶是茅草,地面也是凹凸不平的泥地。

简陋是简陋,胜在还算结实,能遮风挡雨。

五间房,原本已经是住满了的,如今又来四个人,就得重新分配。

原先的知青这些年因为各种原因也回城了几个,还剩下七个人,五男两女,加上宋子瑶几个,就是六男五女。

五间房,每间住两人,还单下一个女同志。

不过在最边上有个放杂物的小间,收拾出来住一个,就刚刚好了。

这意味着有一个人可以享受单间。

原先的两个女同志都不想搬来搬去,决定保持不动,将单间让给了新来的三人。

新来的三个都想住单间,可宋子瑶和文雪还没说话,廖红梅抢先一步道:“杂物间啊,我吃点亏我去住吧。”

文雪冷笑道:“那多不好意思啊,还是我吃亏吧。”

两个人你一句我一句地争了起来。

宋子瑶看了眼其他人的神情,暂时没有参与争夺。

大队长不耐烦地打断道:“争什么争?!别一会真让你们去住的时候,你们又不乐意了!先去看一眼,再抽签决定谁住杂物间。”

这么一说,杂物间的条件肯定是不太好了。

果然,那杂物间是狭长的一间房,宽度仅能竖着摆一张床,要上床都得从床尾上去。

面积小得还不如两个人住的。

最重要的是,没有窗户。

白天一关上门,都得点灯才能看清。

光线暗,不通风,狭长逼仄,住久了肯定压抑。

廖红梅和文雪立马都露出了不情愿的神情。

大队长道:“抽签决定你们谁住这个小房间。”

廖红梅指着原先的两个女知青道:“那她们也得参与才行,凭什么她们就住好房间啊?!”

其中一个留着江姐头,看起来三十岁左右的女知青笑道:“要不这样吧,也别抽签了,我搬到这个小房间来住。”

这个女知青叫刘清萍,下乡都快十年了,是个老大姐般的人物,负责女同志这边的日常事务。

另一个看上去有些清冷的女知青道:“我跟萍姐住惯了,不想换室友。”

刘清萍不赞同地喊了声,“小孟......”

大队长头疼道:“还是抽签吧,最公平了,五个人都抽!”

此时,一直没怎么说话的宋子瑶开口了。

“大队长,我住小间吧。”

她也不装,直接道:“小间的条件是不好,但我喜欢一个人住,清静。”

廖红梅笑道:“没错没错,我跟子瑶是同学,她就是喜欢清静,我知道。”

如此,那也就不用抽签了。

大队长又交待了几句,就迫不及待回家吃饭去了。

王一光也招呼着新来的知青:“行李先放着下午再收拾,咱们先吃饭吧。”

知青们吃饭是单独开伙的,先前的七个人分成了两拨。

不过新来的四个刚到,肯定没法开伙,作为队长的王一光就索性安排今天大家一块吃。

饭早就已经做好了,在锅里温着的。

老知青们都显得很兴奋,眼睛放光。

上桌了才知道,他们兴奋是因为今天有肉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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