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向他的小祖宗服个软 小说:都市生活 作者:葡萄西柚喜欢吃 简介:盛夏母亲改嫁后,盛夏多了个仇人,宋景辞。盛夏第一次见他,是在母亲的婚宴上。宋景辞穿得妖冶如花,像只开屏的花孔雀,嘴里叼了根烟,坐在餐桌旁不屑地看着盛家母女,像极了中二病患者,不过那眸底的深意,盛夏一清二楚。盛夏寄人篱下,活脱脱是个表里不一的恶魔。旁人评价她:软萌可爱小白兔。宋景辞嗤笑道:那是你不懂她你见过恶魔善良吗,宋景辞见过。...
“你先过去吧,我看完这三页就过去。”盛夏笑着打趣。
“可是你一个人可以吗?”周慕雪迟疑不定的看着盛夏,其实她是在等着盛夏的应允。
盛夏: “去吧,不用担心我。”
随着周慕雪的离开,空荡的教室更静谧了。
盛夏单手撑着下巴,右手捏着笔在本子上写笔记。
她看的是全外文读物,最经典的一款,句子描写很优美,盛夏觉得英语续写作文能够引用一部分。
笔和纸张摩擦的声音在耳畔响起,下一秒,柔和的声音混合其中。
“这么认真?”
那声音带了点笑意。
\"谁规定不能看书了?\"
盛夏抬头向上方看了一眼,见着那人穿着白T恤坐在桌面上,一脸似笑非笑。
宋景辞作为一中的校霸,除了纪律不好,智商和学业成绩都还不错,但盛夏仍是把她列入了她仇人的行列。
“大白天做鬼干什么?”
言外之意,宋景辞不做人。
“鬼?”宋景辞勾唇,“我只听过白日梦,不知道白天能见到鬼。”
宋景辞今天看着很活泼,肉眼能见的快乐。
“这个给你。”
盛夏:“什么?”
盛夏接过那本厚厚的书,包装很朴素,但能感受出价格的不菲。
她拿起这本书稍稍翻了翻,全是F洲语言,还是非常古早的那种。
对于外文读物,就盛夏得知的,市面上古F洲语言的书流通的很少,甚至可以说完全没有。
宋景辞能给她这本书,看来是下了不少功夫。
“谢谢。”
盛夏把书放回宋景辞桌面上,“我不需要。”
“你不是喜欢这种语言的读物?”
宋景辞疑惑。
难不成周宾科骗他?
“我看过这本。”
盛夏拒绝道。
她是喜欢F洲语言,但不代表她一定要接受这本书,何况她橱柜里正巧有一本一模一样的。
所以,她不需要。
“你可以再读一遍。”
就算是被拒绝了,宋景辞依旧坦然到能把书轻而易举的塞给盛夏。
那本包装精致的书不偏不倚的出现在盛夏的桌面上。
盛夏冷漠的翻页,心说这傻叉玩意儿能安什么好心。
想了想片刻,她决定先去找周慕雪。
绿本本被她随意塞进抽屉,不经意间,一小块粉红色纸张从里掉落。
盛夏看了两秒。
“······”
操!
这就是你的好心?
地面上,一个方方正正的纸停在上面。
上面画了张小爱心,这是一封情书。
——
傻叉玩意儿。
傻逼玩意儿。
送给她一本外文读物还外加别人的情书。
无语。
几分钟前,盛夏捡纸扫了眼封面。
大大的宋体四号—宋景辞同学收。
啧。
盛夏懒散的坐在座位上,那封情书也被她又塞回了抽屉。
宋景辞不如改名叫宋粗心,随随便便糟蹋了别人的心意。
有时候粗心大意往往会成为最致命的弱点。
这封掉落的情书,一定是宋景辞的软肋。
盛夏半眯着眼睛,心中掀起了丝丝波澜。
当一张不可一世的脸成功被踩踏,惨状该是多精彩。
彼时,窗边那阵熟悉的脚步声袭来。
宋景辞原路返回了。
盛夏清隽的眸子眨了眨,沉沉的黑眸,慢条斯理的坐在椅子上。
动作挺快。
宋景辞过了五分钟后踱步回场,他该是疾跑来的,现在气喘吁吁的站在盛夏边上。
盛夏转过头。
不出意外的,她盯着宋景辞看了几秒,没什么表情。
宋景辞先是垂着眼皮,见盛夏桌上放着那本外文读物,倏地脸一红。
双方互相对视了三秒。
“盛夏···可以先把这本书还给我吗,我有一个重要的东西落在书籍里了。”
宋景辞目光闪烁闪烁的,耳朵不时带了点红。
“哦。” 盛夏拿起桌上的那本书,没事人似的,递给宋景辞,轻描淡写地说,“拿去。”
书里没东西。
宋景辞接过书后匆忙把它翻了翻。
“不是,怎么不在这儿!”宋景辞不放弃地再把书翻了个遍,还是没发现那封情书。
不应该啊。
他记得明明是放在里面了的。
“怎么会没有,不会真不见了?”宋景辞不住喃喃,心里希冀那封情书能出现。
“你怎么了?”盛夏把手头书放下,换了个姿势把椅子往后抽了抽,“那本书里有东西?”
“我是放东西在书里了,但现在找不到了···”宋景辞看着盛夏连着讲了好几句。
盛夏好奇:“是什么?”
宋景辞吞吞吐吐的,话也不利索:“是别人送我的书签。”
书签?
屁嘞。
“书签?”盛夏头偏了偏,想忍住笑声,“什么样式的,需不需要帮忙?”
“哎!”宋景辞已经很无奈了。
情书这事,难以启齿。
“算了,算了,可能是我记错了,我去别的地方找找。”
宋景辞清清嗓子,面上还是很着急,他转身跑出教室,
但正到门槛,又回来把书还给盛夏。
“这书还你。”
盛夏看的觉得有趣极了。
宋景辞这一中的校霸,人设崩塌了。
盛夏往椅背靠了靠,瞅了眼抽屉里的粉色方块,微作思考。
情书放在她这儿会成为一个定时炸弹,她得抓紧时间把信封转移。
至于位置,她需要琢磨。
最好能做到,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夏姐,搁在教室做什么呢?”
自秦花花事件后,周宾科对盛夏态度转变很快,称呼也从盛夏妹妹变成夏姐。
盛夏也没多在意。
“复习。”盛夏合上手里的书,漫不经心地回道。
“那您刚才为什么笑了?!”周宾科不解,踢开宋景辞的凳子坐上,呵呵笑着将脑袋贴近盛夏,“来分享分享呗,这么开心。”
“我没开心。”盛夏别过头,想起周慕雪去球场看球的事,“你不是在操场打球?慕雪呢?”
你回来了,周慕雪怎么还没回来。
“我不是怕您孤单吗,先回来看看您。”周宾科揉了揉头发,向盛夏无辜地眨眨桃花眼,“周慕雪现在在操场看她哥哥打球。”
“哥哥?”
盛夏疑惑。
她没听慕雪谈论过哥哥啊。
难不成慕雪的哥哥也在一中?
“啊,你居然不知道?!”周宾科诧异地问,他往桌子边靠了靠,“周慕雪的哥哥是校医室的总医生,一中从五州医院拉过来的!”
“我还以为你们无话不谈呢?!”
“啧啧啧啧啧···”
“五州医院?”
盛夏眉头皱了皱。
她所知的五州医院是F洲医学组织级别的,不知道和周宾科口中的医院是不是同一个。
“周慕雪的哥哥是国外留学回来的,本来是进锦州第一医院工作的,后来被校长重金从医院挖过来的,周慕晨不仅是校医,还是一中篮球社的一员。”
“篮球社,夏姐,你应该知道的吧?”
周宾科喋喋不休说了好多。
“没。”
盛夏来一中时间不久,只知道一中有一个绘画社至于其他社团,她了解不多。
“哎,哎!”
周宾科长长叹气,抬起手摸着额头,心中悲戚得到这个结果。
“你怎么不知道篮球社呢?”周宾科疑惑。
“为什么要知道?”
盛夏不紧不慢回答。
篮球社是钱?
篮球社是宝贝?
她一定要趋之若鹜知道篮球社?
“篮球社多好啊,我是社长,我可以天天给您带吃的!”
周宾科志向宏伟地拍拍胸脯。
“而且,我们篮球社有专属啦啦队,夏姐要是想进来,随时都欢迎!”
周宾科嘻嘻笑着,好看的虎牙忽闪忽闪的,眼睛眯眯着。
挺可爱,像一只小狗狗。
“夏姐,您要不加入一中篮球社啦啦队吧,您这张脸,放哪儿都是招牌!”
\"呸呸!是绝绝子!”周宾科咧了咧笑麻的嘴角,连忙赔了不是。
“不想,不行,我不会。”盛夏直接拒绝,她不喜欢跳舞。
“如果你急需要啦啦队员,慕雪是一个很不错的人选,她学了九年的芭蕾和八年的民族舞。”
周宾科诧异:“怎么可能,你不是从小在舞厅长大的吗,怎么可能不会跳舞?!”
“你调查我。”
极其肯定的语气。
她是从小在舞厅长大,因为生计,为了活下去,她的妈妈成了驻场歌女。
不过这都是陈年旧事了,盛夏也只是把这件事埋在了心底。
这时候被人提起,如在伤疤口上撒了点盐,有些痛。
“这不是调查,我就是无意间得到了一些消息,你还记不记得那个舞厅的老板?”周宾科突然一本正经地问,“他现在生意做的很不错,我只是那天和他谈话时,听他提起了你。”
“对了,他现在是南靖集团的老板。”
南靖?
盛夏愣了愣,妈妈好像和她说起过这个名称。
她记得那个老板和妈妈同姓,周老板,周宾科也姓周,难不成这两人关系很亲近?
“无意间?”盛夏冷笑,“你和宋景辞是好朋友吧,依我之见,周宾科,你手段真高明。”
你的无意,更像是处心积虑。
“夏姐,夏姐,你误会我了,我是寻找过一些信息···”周宾科有点着急,“我和景辞是从小玩到大的朋友,之前我是为了针对你,但上次秦花花的事情,我对你改变了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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